請問站長與管理員停權的問題
交換區有一些規則當違犯規則會被停權處分,再犯累犯甚至會被永久停權,如果被永久停權是將該人永久停權還是僅對該帳號永久停權,如果只是對該帳號永久停權那樣重新申請個新帳號兩個月後又是一條好漢,像曾經有個帳號為S的劉先生屢販版規終於接受嚴厲的處分,不久之後卻換個代號為BBS再改個稱呼改支電話照樣在交換區吃得開,這樣子停權好像也沒什麼用,一次登在交換區賣的鳥竟然高達百萬之譜,這樣的規模恐怕不是一般小繁殖戶可以擁有的,就算不是鳥販也算是大型繁殖戶,交換區好像還有個規則禁止大型繁殖戶使用,以前也立過一條規則單價4千以上的鳥不得超過5隻,看來規定歸規定實施歸實施 代號MNICK常常也在交換區賣鳥,留的電話是新竹鳥G店老闆的手機號碼,鳥店可以使用交換區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