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濫...撿到鳥不還.....
今天去鳥店買飼料..剛好看見我那隻遺失的鳥...告訴老闆說那隻鳥是我飛走的..我想以一些酬金將鳥贖回...那知老闆開天價...(ps天價..鳥我可以買4隻ㄝ)..我當場和老闆嗆起來了...馬上去找警察伯伯跟我去..靠..就這段時間...鳥被藏起來了...還說被人抓走了.....真是***..世風日下..人心難料....最後鳥還是沒抓回來...我想遇到這種老闆算我倒楣..... 鳥我也不想抓了...只是人心看透透....
阿晃
晃頭晃鳥吉祥物
嗨!我是阿晃,有什麼鳥事想問嗎?
今天去鳥店買飼料..剛好看見我那隻遺失的鳥...告訴老闆說那隻鳥是我飛走的..我想以一些酬金將鳥贖回...那知老闆開天價...(ps天價..鳥我可以買4隻ㄝ)..我當場和老闆嗆起來了...馬上去找警察伯伯跟我去..靠..就這段時間...鳥被藏起來了...還說被人抓走了.....真是***..世風日下..人心難料....最後鳥還是沒抓回來...我想遇到這種老闆算我倒楣..... 鳥我也不想抓了...只是人心看透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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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偶不是放馬後炮,不過有些鳥店老闆確實會因為你非買回不可而開天價,如果你真的很想要買回那支小鳥,可以請朋友去買,當作不認識那支小鳥,搞不好還可以殺到基本價格,就當作花錢消災吧,建議大家如果在鳥店找到走失的小鳥,與其和老闆爭辯,不如當作陌生小鳥買回還比較省事,畢竟感情不是錢可以買到的,也許鳥店老闆也是跟拾獲者或是鳥賊買的,並不知情,想開點吧.~_~*.
哪家鳥店阿?我覺得你當時應該提出一些證據,例如:腳環號碼的證明,其實從此次事件得到的教訓是看到你的失鳥時應先不作聲色,拍照存證後請鳥店還鳥,當然酬金是必要的,但鳥店還是不還鳥時,只好報警處理,再加上照片,老闆應無任何理由不還才是。
請把該鳥店店名公佈讓鳥友一起唾棄它吧!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看到失鳥..沒想太多...證書我都拿了..還是徒勞無功.. nico ..老闆知情..只是給你開到市價多3倍的價格..我想心都冷了... liuchino ..真的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下次不會在發生這種事了 .
滿惡劣的,把鳥店名公布吧!
在 Jumbo 的大作中提到 : 滿惡劣的,把鳥店名公布吧!
沒錯把鳥店名字公諸於大眾,讓大家唾棄,鳥店竟然趕開出數倍於市價的價格,真是@#$%︿。
喔..上次我家的小鸚飛不見找好久 本來想放棄的說 被一個人抓到 被賣到我家附近的鳥店 老闆一看知道是我家的小鸚就抓到我家還我 那個老闆人真的不錯喔!
公佈吧 看看是哪家那麼沒品的鳥店 每個鳥友如果經過就去給他唾罵一下...
我看那個老闆一定會後悔他做的錯誤的決定... 真不還不知網路的傳播性有多強
公佈公佈 讓跟他熟的鳥友告訴他快快歸還吧 或照進價賣你
太扯了 怎麼可能有證書還拿不回鳥 最好想辦法查清楚是誰把鳥高價賣給老闆 (否則老闆怎會死也不還鳥?) 一層一層下手 就算不想跟那種惡質店家力爭 但也要替你的愛鳥討回公道呀 前幾天才看你貼循鳥公告 本來找回鳥應該是喜事的~
太令人生氣了....既然有證明書....又可以證明是你的... 老闆又無理...強烈建議..採取強烈手段.. 1.前提..必須確定你的鳥的去處... 2.要做警察局筆錄... 3.申請檢察官公訴.... 如此...比照之前循種牛(愛愛)的方法... 雖然不一定可以免費要回自己的愛鳥....但是一定可以要回來 對這種人...不要心軟...要是檢察官不幫你提公訴.. 可以去市公所申請免費的律師...... 對這種人不要手軟.....把鳥店告訴大家ㄅ!!!!!!!!!!!!
對阿公佈出鳥店名子讓大家幫你評評理
公佈公佈--把鳥店名--電話--地址--對這種人不要手軟--公布吧
大家不要骂我哦!! 我看了网友们的回复,都只知道说鸟店老板不好。 我也不是偏袒老板,我也不认识老板(因为我是大陆的,根本就没去过台湾) 换个角度,要是你是老板会怎么样呢? 再说了为什么自己的爱鸟会飞走呢?是在家不小心,还是带出去玩的时候飞走的。别认为自己的鸟很听话,毕竟鸟是有野性的,真飞走了就找不回来了。 还是注意一点的好,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做事要冷靜千萬不要衝動,你應該會有你家鳥的照片,你可請好朋有幫忙,先去看看鳥還在不在,因為老闆已知道你所以你先不要出現,如果腳環還在那最好,因為多一個證據對你更有利,最後證據收集好了再請警察一網打盡,這是我的一些義見希望能幫助你!
如果 你有證書角環 或是相關照片人證 去警察局 ---------報遺失 或是不要說遺失 說嚴重被偷竊走ㄌ 寫個報案3聯單-----雌案變成公速罪ㄌ 南後去找警察 說你被偷ㄉ小鳥找到ㄌㄌ 哈哈哈.....鳥店一定完蛋....... 帶警察去抄鳥店吧 保準 檢察官跟警察 會去找他ㄉ拉 看他如何解釋 ------------
別吵起來喔~~拜託~~和平! 6625就麻煩你公佈一下鳥店吧 如果怕引起什麼不好的紛爭也就不勉強了 這麼可惡的鳥店眞的該受些懲罰 雖然鳥已被鳥店老闆收走..要怎麼賣旁人管不著 可是以道德倫理來說..相信有良心的"人"還是會歸還或是以正常價格賣才是 希望這次6625的經驗可以給大家一個警訊 鳥店並不是慈善機構..遇到好老闆是運氣好..遇到不好的也要有些保護自己的措施 像是6625有證書..他有證據證明鳥是他的 那麼他就可以採用拍照存證與錄音的方式把鳥找回來 也不會發生找警察去卻發現鳥不見了這種事情 也可以請朋友代為買回..至少可以避免被坑 6625今天分享這個經驗~希望大家看到後都能小心為妙~ 如果我今天沒看到..恐怕還不曉得有這種事!! 加油~6625~也許鳥沒有不見 可能轉手了..又或者老闆打算晚點拿出來賣 你可以請朋友幫幫你..幫你多去鳥店看看 或者去其他鳥店找看看... 或是把你家的鳥照片公佈出來..也許日後有人看到可以幫你尋回 祝福你家的鳥兒早日回家!!
公佈鳥店的名子...鳥可能是老闆跟人收的有成本考量,但它可以用售價賣你 竟然用好幾倍的價錢,良心狗吃了
在 parrot520 的大作中提到 : To che: 你好像po錯地方了吧,請不要在這乾淨的地方吵這些話題,讓對岸鳥友對這裡有不好的印象 (巴丹應該是高級會員吧...)
.... 其實che應該只是想告訴對方..身為一個"人"該有的道德感吧 即使是鳥店這種營利事業..老闆也該有一點人該有的良心吧 至少我們大家都是很愛很愛鳥寶寶的... 老闆利用這一點坑鳥友眞的很不應該 我們應該抵制這種鳥店才是 而不是助長他們的行為...說這種坑鳥友的行為叫做"正常" 雖然che的言論有爭議的地方(拜託~不要吵起來了!!這種言論讓管理員去處理吧!!) 但是總是該告訴對方..我們應該共同抵制這種行為~而不是認同才對! 沒有針對任何人,有意見就請私下批評吧~別在這裡吵起來囉~ p.s 我真的不想廢話這麼多..但是看到還是忍不住想講...
感謝各位的關心.. 因為痛失愛鳥.當時的心情非常興奮..根本就沒想那麼多..錯失尋回機會.. 其實找警察過去我也是不願意..因為他一直堅持以市價3倍多價格收回...算是敲詐吧.. 我還跟他心平氣和的說..當你東西遺失了..別人撿到不還你..你會怎麼想..(法律都規定當你撿到有價值的東西..要遺失人付一些酬金...是可以允許的)....你們知道老闆只回我一句話..東西撿到就是我的...當時我聽到火冒三丈..在現今的社會..居然還有人如此道德觀念那麼差...真不知該如何形容... 這是一家開大約半年的鳥店..(仁愛)..鳥也養的很糟..逼不得已我才去買一些飼料..雖然算是新店..但是環境比台北鳥街任何一家都來的差...價格也都是隨便開價..我不知道全省有幾家仁愛...因為只去過幾次..大概知道老闆長怎樣..大約30來歲.不高..就這樣...希望鳥友有到此店名的時候..眼睛放亮一點.. 這隻鳥..我看就和我無緣了...因為找回來的機會..比飛走時..更為渺茫..只能在站台過完一生..... 希望大家不要吵了..或許.. joe 有他的看法...不過我還是希望你了解..這不是我願意發生的事..發生了我也盡力挽回..做多少是多少..今天沒做完..還有明天..只要對的住自己的良心.. 這件事..不是對鳥店的抨擊...只是人心難料...不是每個人都有善良的心..壞人之中也有重情重義的好兄弟...好人之中也有心懷不軌的傢伙...
如此惡質,應該要讓大家知道她們的惡行,不能姑息
給個小建議,請6625把縣市跟大約的位置寫出來,否則同名的"仁愛"鳥店不是會被誤解.
在 6625 的大作中提到 : 感謝各位的關心.. 因為痛失愛鳥.當時的心情非常興奮..根本就沒想那麼多..錯失尋回機會.. 其實找警察過去我也是不願意..因為他一直堅持以市價3倍多價格收回...算是敲詐吧.. 我還跟他心平氣和的說..當你東西遺失了..別人撿到不還你..你會怎麼想..(法律都規定當 你撿到有價值的東西..要遺失人付一些酬金...是可以允許的)....你們知道老闆只回我一 句話..東西撿到就是我的...當時我聽到火冒三丈..在現今的社會..居然還有人如此道德觀 念那麼差...真不知該如何形容... 這是一家開大約半年的鳥店..(仁愛)..鳥也養的很糟..逼不得已我才去買一些飼料..雖然 算是新店..但是環境比台北鳥街任何一家都來的差...價格也都是隨便開價..我不知道全省有 幾家仁愛...因為只去過幾次..大概知道老闆長怎樣..大約30來歲.不高..就這樣... 希望鳥友有到此店名的時候..眼睛放亮一點.. 這隻鳥..我看就和我無緣了...因為找回來的機會..比飛走時..更為渺茫..只能在站台過 完一生..... 希望大家不要吵了..或許.. joe 有他的看法...不過我還是希望你了解..這不是我願 意發生的事..發生了我也盡力挽回..做多少是多少..今天沒做完..還有明天..只要對的住 自己的良心.. 這件事..不是對鳥店的抨擊...只是人心難料...不是每個人都有善良的心..壞人之中也有 重情重義的好兄弟...好人之中也有心懷不軌的傢伙...
我們是人不是神, 當看到遺失ㄉ愛鳥心情一定會很興奮,也很緊張, 當下ㄉ情況,大家一定無法鎮靜ㄉ處理. 6625我還是建議你, 公佈此鳥店ㄉ所在縣市,住址, 讓大家來抵制這家鳥店,千萬不能姑息他, 既然已經隻道你ㄉ愛鳥在哪裡, 哪能輕易ㄉ算ㄌ...... 我是一定不會那麼輕易ㄉ算ㄌ..... 建議你找朋友帶一隻和你一樣ㄉ愛鳥, 去那家鳥店......逛逛....... 假裝要買一隻一樣ㄉ鳥作伴, 如果能引老闆把你那隻愛鳥拿出來, 那你就可以出現,當著老闆ㄉ面報警囉..... PS-千萬不要再讓你ㄉ愛鳥離開你ㄉ視線喔....
在 che 的大作中提到 : 發言失當 很抱歉喔... 只是覺得怎麼對岸的人都是這樣的想法 真是覺得....嘆...不說了 以免親共分子又有意見 什麼爛鳥店嘛 6625你快說 是哪家鳥店....
唉~~ 管什麼親不親共不共...幹嘛又補 那一句....在這講這個幹嘛.... 這篇傑哥只想表達對這間鳥店的不滿 以及此鳥店不當的行為... 傑哥....你不會又放生巴丹了唷.... 是什麼鳥.....看來鳥店老闆也不會把這鳥 再放在店裡了吧....
發表人你好,聽說你去要鳥的態度好像不好喔!而且你說老闆開3倍的價錢是嗎? 紅肩金剛市價多少錢應該是兩萬多吧!據我所知老闆開3萬喔,那怎會是市價的 3倍呢????老闆本來有意要還你的,但是你動不動就帶警察來,他當然不爽,假如是 你的話你可以接受嗎? 聽說他好像把它放生了,那你不是虧大了
在 ariesjoy 的大作中提到 : 發表人你好,聽說你去要鳥的態度好像不好喔!而且你說老闆開3倍的價錢是嗎? 紅肩金剛市價多少錢應該是兩萬多吧!據我所知老闆開3萬喔,那怎會是市價的 3倍呢????老闆本來有意要還你的,但是你動不動就帶警察來,他當然不爽,假如是 你的話你可以接受嗎? 聽說他好像把它放生了,那你不是虧大了
如果老闆把鳥放掉了,那這個老闆更應該被譴責。 第一,現在天氣越來越冷,不管這隻紅肩是不是手養的,如果沒有被人撿去,他的存活率不會太高。 第二,就算沒死,對台灣的生態也不是好事。 第三,把鳥放掉,不知他是不是為了毀滅證據,也許他怕這位鳥友再帶警察來查。 第四,不管這位鳥友的態度為何?也不能把他當作是敲竹槓和故意不還的藉口。 因此我覺得大家還是應該合力抵制這家鳥店。也請ariesjoy 鳥友能轉告鳥店老闆, 告訴他鳥友們的憤怒與正確的觀念,這也是為他好。
令人憤怒ㄉ行為阿 偷鳥 盜鳥ㄉ都是壞人 畢竟自己養ㄉ鳥或是狗 寵物 都是向自己ㄉ小孩一樣阿
把他公佈吧~~這種惡劣的鳥店不該讓他這樣繼續下去~~ 公佈~~~~~~~吧~~~~~~~~~
在 ariesjoy 的大作中提到 : 發表人你好,聽說你去要鳥的態度好像不好喔!而且你說老闆開3倍的價錢是嗎? 紅肩金剛市價多少錢應該是兩萬多吧!據我所知老闆開3萬喔,那怎會是市價的 3倍呢????老闆本來有意要還你的,但是你動不動就帶警察來,他當然不爽,假如是 你的話你可以接受嗎? 聽說他好像把它放生了,那你不是虧大了
我並無意挑釁, 不過,在你ㄉ發言中感覺你和此店主交情不錯喔, 一般鳥友繁殖,互相買賣價錢本來就不等, 台北新鳥莊BIIㄉ也不過15000,此店家開價30000不算過分嗎?擺明坑人ㄚ. 不管老闆有意或無意要還,鳥主報警也是循正常管道...... 如果今天我是店家,我反而會要求鳥主報警.一切照規矩辦事. 現在ㄉ人大部分手上都會有手機, 所以,如果今天那是我ㄉ鳥,我會死賴著,不離開. 我當場就當這店主ㄉ面直接報警ㄌ, 我想他會更不爽吧......
.建議..採取強烈手段..對這種人..不要心軟--.報警察去抄鳥店吧--最好抄到保育類的鳥
一個月--報一次--我看那個老闆一定會後悔他做的決定
看了大家寫了這麼多,也知道大家是愛鳥人士,為什麼6625你不把惡質的鳥店直接公布出來,至少讓大家不要傷了和氣,以後有鳥友要去買鳥才不會被騙上當.
在 lovejen 的大作中提到 : 看了大家寫了這麼多,也知道大家是愛鳥人士,為什麼6625你不把惡質的鳥店直接公布出來,至 少讓大家不要傷了和氣,以後有鳥友要去買鳥才不會被騙上當.
我覺得6625的作法是對的,因為若是鳥店將鳥處理掉了,那6625指證後將無任何證據可以證明鳥店是如此惡質,鳥店可以告他的。
在 ariesjoy 的大作中提到 : 發表人你好,聽說你去要鳥的態度好像不好喔!而且你說老闆開3倍的價錢是嗎? 紅肩金剛市價多少錢應該是兩萬多吧!據我所知老闆開3萬喔,那怎會是市價的 3倍呢????老闆本來有意要還你的,但是你動不動就帶警察來,他當然不爽,假如是 你的話你可以接受嗎? 聽說他好像把它放生了,那你不是虧大了
若可證明此鳥為6625所有,只要老闆不還,不用其欲出價回售,就是成立侵占遺失物罪 後來又將鳥放生也絕對是毀棄損壞罪 但若沒記錯,此二罪都是告訴乃論,建議6625向警察局正式報案,並向其提出告訴 老闆是罪上加罪ㄛ!
確定鳥被放掉了嗎? 我想這種試唯利是圖的老闆應該不會放掉吧! 也許藏起來用另一種方式轉手. 也許你可以到處看一看. 或許會出現在別家鳥店. 記住一但確定是你的鳥. 先帶證明文件.再找警察陪同.
在 6625 的大作中提到 : 感謝各位的關心.. 因為痛失愛鳥.當時的心情非常興奮..根本就沒想那麼多..錯失尋回機會.. 其實找警察過去我也是不願意..因為他一直堅持以市價3倍多價格收回...算是敲詐吧.. 我還跟他心平氣和的說..當你東西遺失了..別人撿到不還你..你會怎麼想..(法律都規定當 你撿到有價值的東西..要遺失人付一些酬金...是可以允許的)....你們知道老闆只回我一 句話..東西撿到就是我的...當時我聽到火冒三丈..在現今的社會..居然還有人如此道德觀 念那麼差...真不知該如何形容... 這是一家開大約半年的鳥店..(仁愛)..鳥也養的很糟..逼不得已我才去買一些飼料..雖然 算是新店..但是環境比台北鳥街任何一家都來的差...價格也都是隨便開價..我不知道全省有 幾家仁愛...因為只去過幾次..大概知道老闆長怎樣..大約30來歲.不高..就這樣... 希望鳥友有到此店名的時候..眼睛放亮一點.. 這隻鳥..我看就和我無緣了...因為找回來的機會..比飛走時..更為渺茫..只能在站台過 完一生..... 希望大家不要吵了..或許.. joe 有他的看法...不過我還是希望你了解..這不是我願 意發生的事..發生了我也盡力挽回..做多少是多少..今天沒做完..還有明天..只要對的住 自己的良心.. 這件事..不是對鳥店的抨擊...只是人心難料...不是每個人都有善良的心..壞人之中也有 重情重義的好兄弟...好人之中也有心懷不軌的傢伙...
鳥店名稱有說囉,看一下它的文章唄,一家叫做"仁愛"的鳥店。
在 ariesjoy 的大作中提到 : 發表人你好,聽說你去要鳥的態度好像不好喔!而且你說老闆開3倍的價錢是嗎? 紅肩金剛市價多少錢應該是兩萬多吧!據我所知老闆開3萬喔,那怎會是市價的 3倍呢????老闆本來有意要還你的,但是你動不動就帶警察來,他當然不爽,假如是 你的話你可以接受嗎? 聽說他好像把它放生了,那你不是虧大了
請問鳥放生了這件事是真的嗎? 你有可靠的消息來源可以證明鳥真的被放生了嗎? 如果老闆真的蓄意把鳥放生..那麼我想老闆可能要吃上官司喔! 就請5407刪除文章時留下這幾篇足以當證據的留言吧! 我們並不是當事人..並不清楚6625與老闆當時的行情.. 老闆就算要說是6625態度不好..也沒有證據.. 6625說老闆開三倍天價..也是沒有確切證據的... 誰叫6625當時只顧著把鳥尋回去..並沒有留下什麼證據 現在卻出現這樣的一篇可以當證據的留言~ 如果有出庭的必要..請5407別刪掉喔!! ariesjoy..看你的發言想必你認識老闆 不知你是否可以幫幫忙當個和事老.. 如果老闆並沒有丟掉鳥..就讓老闆和6625和解看看..看能不能把鳥帶回家 我想大家都是愛鳥人..你就幫幫忙吧! 鳥是無辜的..就這樣放生太慘了...幫幫忙吧...
我不清楚他有沒有放生?但是我沒看到鳥
在 darrenssj 的大作中提到 : >ariesjoy..看你的發言想必你認識老闆 不知你是否可以幫幫忙當個和事老.. 如果老闆並沒有丟掉鳥..就讓老闆和6625和解看看..看能不能把鳥帶回家 我想大家都是愛鳥人..你就幫幫忙吧! 鳥是無辜的..就這樣放生太慘了...幫幫忙吧...
darrenssj說的沒錯 , 這是個好方法 , 不知6625的想法如何? 希望你們能圓滿解決 , 圓滿收場
在 ariesjoy 的大作中提到 : 我不清楚他有沒有放生?但是我沒看到鳥
我雞婆一點 請ariesjoy當和事老,留個Email 6625也別生氣,鳥想辦法要回,包個紅包讓老闆別虧太多,和氣生財 大家各退一步 深呼吸別太衝 希望你的愛鳥能早日回家
我也相當贊成darrenssj的建議 請這位ariesjoy 鳥友勸勸老闆 把鳥歸還原主吧 6625...大家都這麼支持你 希望你也積極一點討回自己的愛鳥...
在 ariesjoy 的大作中提到 : 我不清楚他有沒有放生?但是我沒看到鳥
對阿!!!希望ariesjoy能充當兩者之間的窗口,能讓鳥店將鳥還回6625的身邊,相信這件事能成為一段佳話也是不錯的,要不然由6625口中的判斷,該鳥店應該是也在北部,所以要抵制也非難事。
唉唉唉.....看完這篇文章 讓我想到要是我也發生這種事情 我一定會氣到抓狂... 不過基本上我覺得當時換作是我,我可能就不會離開那間鳥店 我會賴著不走,直到把鳥環給我....如果不還就報警在店裡等警察來 如果在不環就動用特殊管道找"立委"來陳情吧!!! 如果警察看到立委在場我想效率應該是不一樣的吧... 如果在不行......唉唉唉.......我想我對台灣的法律已經感到失望了 其實這種行為跟綁架別人家的小孩是一樣的行為了 不要說鳥店老闆有跟人收購的成本問題....... 問題是她收購下來拿到不是犯了"收售贓物罪嗎???" 其實這種店如果老是以為台灣的法律只是一張紙.... 坦白說:這時候我不認為除了法律外沒辦法治她 在一連串的溝通協調之後我想店還是這麼惡質的話 我會以暴治暴~~~~~(這是我最不想做的事情) 不過所謂的暴不是把老闆怎樣...而是想把自己的鳥帶回自己身邊之後 再去報案抓人~~~~反正他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廟 可惜看到這位網友的留言讓我想到要是我家愛鳥也發生這樣的事情....我一定會很難過 難過到吃不下飯,當然我不可能原諒這種惡質的老闆!!!! 最後不管怎樣希望你的事情還能發生奇蹟四的轉機....讓愛鳥回到你身邊 唉~~~~~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哇!好多回應喔! 6625 您是否有什麼苦衷無法公佈呢? 應該是ending的時候了吧? 大家會支持你的! 別辜負了各位網友! 就算不說,也該讓我們知道一下原因吧! 牡丹魚!那個住台中的!呵呵! 厚!不要放這種影片啦!害我女朋友看了一直哭!
在 ariesjoy 的大作中提到 : 我不清楚他有沒有放生?但是我沒看到鳥
不是有聽說已經放生了ㄇ,怎麼又不清楚ㄚ?如果有聽說是聽誰說的ㄋ?
牡丹魚!那個住台中的!呵呵! 厚!不要放這種影片啦!害我女朋友看了一直哭!
--------------------------------------------- 哇塞..我是製造感人的氣氛讓您享用ㄟ...有沒好好珍惜阿.. 天殺的..原來我住台中的事情被發現了... 既然大家對爛鳥店忿忿不平...我提供一家讓大家去"有禮貌/有風度"的..去討論 希望老闆也會上晃站啦...在台中縣太平市東平路和中山一路交點...ㄜ...鳥養的好不好我是沒資格評論啦.. 不過環境實在..不曉得人家說的台北鳥街長什麼樣子... 但我提的這家...各位...你們因該沒看過鳥籠後面..又堆了一個鳥籠... 怎麼餵...用一支長管子..從這頭倒飼料過去...鳥多久沒拿出來曬太陽...我不曉得.. 只是長滿了蜘蛛網的鳥籠裡居然還有鳥兒在動...看了真是怵目驚心... 快快快..大家快去幹嚼...一些閒閒沒事愛鳥的正義人士....快去通知保育團體... 我相信這因該是全台最噁爛的鳥店... (但老實說..牡丹還真不少勒...有時還看的到一些怪雞絲)...
紅間一隻頂多一萬五,6625說這家店原本開天價,又有網友說老闆要還,只是看到警察『不爽』,不爽放生結果一樣是侵佔罪你知道吧??還有ariesjoy兄既然跟老闆這麼熟,把來龍去脈說說吧!順便告訴他這種事的嚴重後果! 請6625詳細公布這家鳥店,還有,如果鳥還在店裡,請警察搜,也可經由晃站的紀錄,通知ariesjoy兄為證人,這種老闆捨不得這些錢的,不可能放生!也再次呼應之前網友發言,此篇不可做任何刪改!網路發言可為刑案之證據,這之前在別的站已經用過一次了!
6625怎麼沒發言了呢?不常上網嗎還是忙呢??? 請6625留email,假如你還要鳥的話,我試試看 應該沒問題,你應該住在我附近才對
不好意思..這幾天在看精要六法..仔細找一些資料..所以一直到現在才有一些時間.. ariesjoy兄有些事先跟你請教一下.. 1.老闆都不清楚那隻鳥的名稱(莫非是老闆考我).. 2.你沒看到鳥..你怎麼會知道那隻是紅肩金剛.. 3.你有在上網.你怎麼會說..紅肩金剛市價應該是兩萬多ㄋ.. 4.你說老闆有意將鳥還我..我還是想不透..我和警察要離開時..他確實 有問..我要多少將鳥贖回..我說了收回價..老闆只回我一句不可能至 於收回價格多少..老闆應該有跟你說吧 .既然我和老闆雙方沒達到共 識..我多說下去..也不會有結果.. 5.你說鳥被放生了..又說沒看到鳥..我和警察在場時..老闆說鳥已經被該 拾獲人的兒子抓走了.當時已經在往中土歷路上..當時老闆也是有積極 連絡該人..只是我非常納悶..老闆說他不知道拾獲人的聯絡方式怎麼那 麼剛好拾獲人的兒子來店裡.還有我去警察局再回到店裡不超過半小時 ..何況老闆知道我還會回到店裡..怎麼會讓人給抓走ㄋ..既然不知道該拾 獲人的聯絡方式..卻可以再半 小時之內讓被抓走..我想不太合乎於邏輯... 6.我已經在當日有留我的手機號碼..你可以問一下老闆..已經三天了我 還是沒接到老闆電話..所以請他交由分駐所..以遺失物報管 上面幾點是我的一些疑問..你有時間告訴我嗎... 4.5點你說老闆有意將鳥還我..我實在看不出他的有意在哪裡.. 還有我承認口氣不好..是因為有人拿你的遺失物來敲詐你..你的心情不會好不到哪裡吧...或許我脾氣不好..那還請老闆原諒一下.. 煩請ariesjoy兄轉告老闆..該鳥真的有意還我..請他交由分駐所..以遺失物報管..員警聯絡我時..我自然會拿 證明文件取鳥..至於酬謝金(煩請老闆依法律規定來向我索討)..另外請老闆留銀行帳號..我自然會匯款給他.. 至於許多鳥友要我公佈該鳥店的位置.電話.聯絡人..名片我已經取得..但是我不能只考慮到我的鳥..別人開店..也有他的利益..只能先已暫時不公佈..來回應大家...抱歉 ariesjoy兄由衷感謝你熱情的幫忙...閒暇之際..大家可以討論一下心得...
你寫那麼多,我可能要打一個晚上喔 別人抓給他的後一天被我看到,是我看錯 我以為是栗額所以跟他報錯價,抱歉 當初因為你不認識老闆所以無法溝通 他吃軟不吃硬,他又不是靠鳥生活的(副業,興趣) 你看法律的書有用嗎??民間不是流傳法律都是保護壞人的 好像有點爭議喔 鳥不是他的,你要一定要得回來 他事後跟我說他最討厭動不動就叫警察 你不住在附近嗎? 你當初不是有出價錢給他,應該可以吧 你說把他交到警局喔我問問看 還是等你回來再說吧,你說ㄋ 留個聯絡方式吧 打字好辛苦浪費時間
既然ariesjoy有心要幫忙,6625你就留個信箱給他好了 這樣要是有什麼不方便公佈出來的~你們也可以私下討論囉 鳥是最無辜的~你們大人可要好好處理~讓鳥兒早日回家喔!
發生此事件..在此說聲抱歉...也感謝眾多鳥友的支持.. 這幾天看了六法全書..有幾點我覺得可以保護該持有人..列舉幾點可以討論.. 民法和刑法皆有.. 民法 第三篇 物權 第十章 佔有 第940條(直接佔有人)對於物有事實上管領之力者.為佔有人. 第949條(盗贓遺失物之回復請求權)佔有物係盜贓或遺失物.其被害人或遺失人.自被盜或遺失之時 起.二年以內.得向佔有人請求恢復其物.. 其中955條~959條..佔有人有分惡意和善意之責任.在此列舉一項.. 在956條中(惡意佔有人之責任)惡意佔有人..或無所有意思之佔有人..因可規責於自己之事由..至佔 有物滅失或毀損者..對於回復請求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刑法 第三十一章 侵占罪 第335條(普通侵占罪)1.意圖爲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2.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337條(侵占脫離物罪)意圖爲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 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344條(重利罪)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另外還有幾點我還在求證中..
事緩則圓 讓愛鳥回到6625身邊比較重要… 雙方各給個台階下…誤會或許可以冰釋皆大歡喜… 沒有人從頭壞到腳的啦… 給個台階下!…給個台階下!… 敬祝圓滿成功大家心情好!
在 6625 的大作中提到 :
<恕刪>
至於許多鳥友要我公佈該鳥店的位置.電話.聯絡人..名片我已經取得..但是我不能只考慮到我 的鳥..別人開店..也有他的利益..只能先已暫時不公佈..來回應大家...抱歉 ariesjoy兄由衷感謝你熱情的幫忙...閒暇之際..大家可以討論一下心得...
to 6625 店主既然是這個樣子ㄌ,你還怕影響他ㄉ生意ㄚ? 如果你不說出來,還會有多少養鳥人受害. to ariesjoe 我真ㄉ很懷疑你是住在店家隔壁?老闆ㄉ友人? 亦或者你就是老闆呢? 在你ㄉ發言中,感覺出你很清楚一切過程. (不過這都只是個人猜測,你可無須理會)
6625我先聲明我不是老闆(你看到我就知道) 我是好心幫你,如果你一直在講神麼法律第幾條 我只能說抱歉我能無法幫你了(因為我不是文週週的人) 我是老闆的朋友,也跟他買過很多東西,也了解他的為人 他的鳥兒也飛走不少,也有被偷,他也只有摸摸鼻子算了 凡事不要複雜化,對雙方都不好 總歸一句,要還是不要,由你6625決定 因為不是我的事,我不用如此煩心 我的鳥都養不好我還管你們的事 到後面好像變成魯鳥嘞所一樣,這感覺不是很好 就這樣881 請留連絡方式 最後一登
早知道不發言就好讓你們自己去解決6625
好象有这样一说的,捡到某东西以后,出告示,过一定时间没人认领,就属于捡到者!!! 不知是不是真的??
呵呵, ariesjoy 好了,不要气愤了,毕竟是网友。不能强求的,弄不好你就成老板了。 就跟我一样,发表了文章。就跟我讲起政治,不是同一类的!
在 songwona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 你有證書角環 或是相關照片人證 去警察局 ---------報遺失 或是不要說遺失 說嚴重被偷竊走ㄌ 寫個報案3聯單-----雌案變成公速罪ㄌ 南後去找警察 說你被偷ㄉ小鳥找到ㄌㄌ 哈哈哈.....鳥店一定完蛋....... 帶警察去抄鳥店吧 保準 檢察官跟警察 會去找他ㄉ拉 看他如何解釋 ------------
這個方法確實不錯...但是... 你似乎把警察當作自己索回遺失物的工具...
在 waddear 的大作中提到 : 1.前提..必須確定你的鳥的去處... 2.要做警察局筆錄... 3.申請檢察官公訴.... 免費的律師...... 基本上....前兩項都對...
第三項...嗯...有點畫蛇添足... 鳥店收受贓物就是刑法公訴罪.. 只要你能舉證鳥確實是你所遺失或遭竊...如腳環號碼或證書.. 警察會先查扣贓物(鳥),並由失主立據領回,再將鳥店店主移送法辦... 到了地檢署自然會被檢察官提起公訴,不用自己向檢察官申請提起公訴.. 而免費律師...免了吧..諮詢法律問題還可以...要她幫你打侵權的訴訟.. 也不符規定...再說...這等公訴案件被害人根本不用委任律師就能輕鬆討回公道..
在 songwona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 你有證書角環 或是相關照片人證 去警察局 ---------報遺失 或是不要說遺失 說嚴重被偷竊走ㄌ 寫個報案3聯單-----雌案變成公速罪ㄌ 南後去找警察 說你被偷ㄉ小鳥找到ㄌㄌ 哈哈哈.....鳥店一定完蛋....... 帶警察去抄鳥店吧 保準 檢察官跟警察 會去找他ㄉ拉 看他如何解釋 ------------
如果鳥是遺失(飛走)就請向警察報案說明是遺失,並向警察說明知道在鳥店即可。千萬不可誇大說為竊案,否則反而是妳自己犯法,而且是誣告罪,刑責不輕。 第 169 條 (誣告罪)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在 6625 的大作中提到 : 刑法 第三十一章 侵占罪
刑法上只該當337條之侵占遺失物罪,而且是公訴罪(之前說錯成告訴乃論)。只要向警察正式報案,並且證明該鳥為你所有,警方就必須依法進入偵查階段。(訴訟細節請知道訴訟法的鳥友說明了)我是認為不必屈就於必須要用錢買回,如果老闆如此惡行是應該直接進行法律程序。但如果包個紅包給老闆(意思一下即可,不必多)可以將鳥帶回,也可依此法解決此事。 此過程並不該當重利罪,因為重利罪必須得被害人之承諾或同意,而且必須有結果發生。 至於之前說的毀棄損壞罪,是該當354條,但為告訴乃論,仍必須你堅持提出告訴才行。 第 354 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另外這隻鳥聽起來應該是遺失物而不是贓物,所以跟竊盜罪應該無關。
在 Jumbo 的大作中提到 : 另外這隻鳥聽起來應該是遺失物而不是贓物,所以跟竊盜罪應該無關。
但如果知道失物有物主而故意不還, 那又是甚麼罪?
在 greatwhite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 Jumbo 的大作中提到 : >另外這隻鳥聽起來應該是遺失物而不是贓物,所以跟竊盜罪應該無關。 但如果知道失物有物主而故意不還, 那又是甚麼罪?
當然就是侵占罪,只是侵占罪又分為普通侵占,公業務侵占及遺失物侵占。 第 三一 章 侵占罪 第 335 條 (普通侵占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6 條 (公務公益侵占罪、業務侵占罪)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7 條 (侵占遺失物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338 條 (侵占電氣與親屬間犯侵占罪者準用竊盜罪之規定) 第三百二十三條及第三百二十四條之規定,於本章之罪準用之。
在 ariesjoy 的大作中提到 : 6625我先聲明我不是老闆(你看到我就知道) 我是好心幫你,如果你一直在講神麼法律第幾條 我只能說抱歉我能無法幫你了(因為我不是文週週的人) 我是老闆的朋友,也跟他買過很多東西,也了解他的為人 他的鳥兒也飛走不少,也有被偷,他也只有摸摸鼻子算了 凡事不要複雜化,對雙方都不好 總歸一句,要還是不要,由你6625決定 因為不是我的事,我不用如此煩心 我的鳥都養不好我還管你們的事 到後面好像變成魯鳥嘞所一樣,這感覺不是很好 就這樣881 請留連絡方式 最後一登
ariesjoy兄..mail...jie_jie@pchome.com.tw來信祥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