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上網賣寵物 當心觸法
23 年前2002/11/19 23:574960 則回覆
【記者龔小文/報導】 把家裡的寵物拿上網賣,小心吃上動物保護法5到25萬元罰鍰的官司!網路拍賣風氣漸開,家裡的小狗、小貓生下一窩小狗、小貓,不少人第一個念頭就是拿上網路賣,既省事、又能接觸到平常接觸不到的人,不過,農委會表示,凡以營利為目的、涉及寵物買賣行為,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取得營業證照,否則可依動物保護法處以5到25萬元的罰鍰。 上拍賣網站逛一逛,琳琅滿目的各式商品當然也有寵物,多半是網友家中寵物生了小寶寶沒有地方和能力飼養,便上網銷售尋找有緣人,也有買了寵物回家,才發現新寵物和家裡原本的寵物不合或沒辦法照顧而上網求售,這些多半是個人網友間的寵物交易看似平常,卻有違法之虞。 轉貼文章來自於:YAHOO http://tw.news.yahoo.com/2002/11/20/technology/udn/3658510.html 之前好像有討論過類似主題了,今天剛好又看到此篇新聞,所以又把他貼出來,給大家看一下,上面主要提到的事貓狗,但幾乎全是二級保育以上的鳥兒算不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