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協折衷公鳥(台南縣新營市)
一、發生時間:05月18日08時30分 二、地點:台南縣新營市(太子宮廟附近) 二、折衷公鳥、腳環編號:05-???-199 四、如有善心人士尋獲,酬謝新台幣1萬元。 五、連絡方式:李先生、0958281285
阿晃
晃頭晃鳥吉祥物
嗨!我是阿晃,有什麼鳥事想問嗎?
一、發生時間:05月18日08時30分 二、地點:台南縣新營市(太子宮廟附近) 二、折衷公鳥、腳環編號:05-???-199 四、如有善心人士尋獲,酬謝新台幣1萬元。 五、連絡方式:李先生、095828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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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天了,很擔心..... 提高尋獲獎金至新台幣15000元。(前提:腳環編號無誤、鳥是健康的) 拜託各位鳥友幫幫忙。謝謝
本人於5月18日遺失之折衷公鳥業已贖回,感謝各位鳥友幫忙。本案撤銷協尋。 贖回經過:於7月2日21時35分接獲柳營鳥友來電稱渠友人拾獲本人所遺失之折衷公鳥,詢問本人是否有意願贖回,金額多少?另該鳥友聲稱如本人有意願贖回,願代墊贖金先行取回該鳥以免生變。當下本人表明贖回意願並立即驅車前往約定地點,但會面審視該鳥時,發現鳥已染上單眼傷風恐來日無多,幾經討價(派出十三張小朋友營救成功)終於如願贖回。 現況:鳥已送醫、服葯中,惟精神欠佳,尚有生命危險。 檢討改進:日後當加強門禁控管,防杜再發生。 相關法令規定: 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條之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之罰金。」 民法第八百零五條 (認領之期限、費用及報酬之請求) 遺失物拾得後六個月內,所有人認領者,拾得人或警署或自治機關,於揭示及保管費受償還後,應將其物返還之。 前項情形,拾得人對於所有人,得請求其物價值十分之三之報酬。 第八百零七條 (逾期未認領之遺失物之歸屬--拾得人取得所有權) 遺失物拾得後六個月內,所有人未認領者,警署或自治機關應將其物或其拍賣所得之價金,交與拾得人,歸其所有。 以上法條供各位參考
擄鳥勒贖......@@ 恐怕即便報警,也很難說警察北杯能幫上什麼忙,除非他們會肯埋伏在交款現場,逮補嫌犯。但對他們而言,「不過就是一隻鳥嘛~」,他們會受理報案嗎?更別說飼主心急如焚,大都會付錢吧....... 何況也許是因為鳥已染病,他才願意還你的,家中若有養較高價的鳥類,為免引起此類宵小的覬覦,一定要小心門戶啊。 就算不是偷來的,拾獲他人之物故意不予歸還也算侵佔。個人認為來電通知您的那為"鳥友"很可疑,雖聲稱為其友人拾獲....代為轉達.....代墊贖款.....云云,所言皆不符常理,推論應為其拾獲(或偷走),惟因照顧不周致使鳥健康狀況不佳,始又打電話給您要求贖回。 真是可惡....... 最重要的是您的愛鳥能夠早日康復,希望可以看到好消息哦~~
謝謝 rnernbo大大您的加油: 昨日發現小朋友的腳也有問題,走路一跛一跛的。日前因精神欠佳時常單腳睡覺,原來是腳受傷了不敢放下來,研判是因拾獲人將之上腳鍊所致(鳥從小放養大籠未曾上鍊過)。 現況:雖仍精神欠佳但眼疾部分已有改善,應能順利脫離危險期。 鳥失竊及遺失的處置: 1、鳥如遭竊可至派出所報案,取鳥時可通知警方到場埋伏(有人犯可捉,警方會積極辦理的),如當事人堅稱向他人購買也可依贓物罪論處並可追出來源查出竊嫌。 2、鳥如逸籠或遺失警方可能幫不上忙,因未涉刑案,但如拾獲人堅不歸回而本人可證明失鳥有自已所有(如有腳環編號、購自何處或前賣主願出面作證等等)可報警依侵佔遺失物提出告訴,拾獲人最多只能要求現值30%的贖金。 以上供各位鳥友參考,如有錯誤請不吝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