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琉璃金剛鸚鵡(北縣五股鄉)
鳥種:琉璃金剛鸚鵡幼鳥(看起來約6到8個月大) 時間:2005/5/2 晚上11點多 地點:台北縣五股鄉 遺失者請洽 0933876254或dh755052@hotmail.com 來電來信者請說明該鳥特徵 動作習慣 腳環編碼 來亂的 自己小心了 這邊對於這種人是不會客氣的
阿晃
晃頭晃鳥吉祥物
嗨!我是阿晃,有什麼鳥事想問嗎?
鳥種:琉璃金剛鸚鵡幼鳥(看起來約6到8個月大) 時間:2005/5/2 晚上11點多 地點:台北縣五股鄉 遺失者請洽 0933876254或dh755052@hotmail.com 來電來信者請說明該鳥特徵 動作習慣 腳環編碼 來亂的 自己小心了 這邊對於這種人是不會客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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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 這一種鳥耶撿的到喔!我的老天爺啊! 希望遺失的鳥友趕快將愛鳥取回吧! 不要讓他在他鄉過夜吧!!真替鳥友擔心~~
好人呀 給JIM鼓勵鼓勵
來亂的 自己小心了 這邊對於這種人是不會客氣的
這邊對於什麼人都不會客氣....................
關於有鳥友來信想要購買他們~ 我的回應如下 1. 對於來信者 很抱歉 我根本不曉得你是誰 對你更沒有認識 2. 你又如何跟我保證 鳥買回去 能給予他最完善的照顧 所以對於這些人 我會一律拒絕回應 我的聯絡方式 是提供給原飼主 不是提供給你們這些所謂自稱的愛鳥人士 因為我根本不知道你的愛在哪裡 怎麼愛他
在 JIM 的大作中提到 : 鳥種:琉璃金剛鸚鵡幼鳥(看起來約6到8個月大) 時間:2005/5/2 晚上11點多 地點:台北縣五股鄉 遺失者請洽 0933876254或dh755052@hotmail.com 來電來信者請說明該鳥特徵 動作習慣 腳環編碼 來亂的 自己小心了 這邊對於這種人是不會客氣的
挖....大大真是我的偶像(請受小弟一拜) 希望失主快來領回自己的愛鳥(你的寶貝在等你接回家).....
在 tornadopai 的大作中提到 : >來亂的 自己小心了 這邊對於這種人是不會客氣的 這邊對於什麼人都不會客氣....................
上面這句話是真的呦..... 不是原飼主請勿打電話去亂呦..... 也別寫信說要領養什麼之類的.. 希望飼主有看到快快去把寶貝抱回家吧.. ^^ 哈哈 果然是同鄉... ^^ ( 我也住五股 )
JIM大大,你真是個好人,拾鳥不昧 提供你一點法律上的做法 1.撿到鳥,在法律上叫做"遺失物之拾得" 2.依民法803條的規定,應該為招領的揭示或把鳥交到警察局或是地方自治機關 3.依民法805條第一項的規定,六個月內沒有人來認領,東西就歸你所有 4.六個月內有人來認領,依民法805條第二項的規定,可以向其主張物之價值的30%作為報酬 5.這段期間內所支出的飼料錢,依民法954條的規定,還可以向其主張 應該是這樣做啦,如果有錯大家多包涵,也給其他好心的大大參考囉!
不好意思 您的說法恕我無法去做去執行~ 1. 這隻金剛本身還是幼鳥....乾飼料都不怎麼會吃...目前我還用針筒餵他奶水早晚各一餐 2. 一隻還需要人照顧的幼鳥 交給派出所 消防隊 我想他們沒有那麼閒去照顧牠吧 更何況還是一隻金剛 3. 派出所.消防隊 並沒有那麼閒可以處理民眾這種撿到鳥的事情 這樣處理下去 我相信處理不完 4. 還有有人盜領怎麼辦?之後原飼主真的找上門 試問你要我拿啥還給人家 執行上有太多問題因素要顧慮 不是您想的法律相關規定即可解決一切事情 還有飼養中大型鸚鵡 萬一它是進口鳥 若他是華盛頓公約一二級保育類動物 應持有的證明文件 都應該要具備 這才是飼主最應該去做到的吧
其實我覺得有遺失鳥的人可以來這裡尋找 致於 拾獲的人要怎麼處理 我覺得別人也無從插手吧
鳥是活體不要說什麼撿到失物警察局 幾個月歸你所有 請你看看精華區文章 有頂多交給鳥類協會代照顧等領回 你是白癡ㄚ你
大家都是為了鳥兒好呀.... 降降火氣呦 ^^ 假設送去警察局.. 那他們如果沒空照顧呢 ? 怎麼辦 ? 還不是送去鳥類的協會去照顧 .. 又如果送去警察局了 如果有人看到JIM大大留的這篇文章 跑去領鳥兒呢 ? 如果鳥兒不幸被盜領.... 那原來的主人會去找誰要 ? 一定是找撿到的這位 .......... GILBERT 所說的應該是指不會動的東西.. 例如錢.... 可是撿到鳥兒.... 應該不適用這個吧..... 萬一鳥死了 主人找誰要... @"@ 所以... 最希望原來的主人能看到這篇... 快快和你家寶貝團圓吧 ~~~ JIM大大有沒有試過跟你家附近的鳥店作一下連絡 ? 或許主人會在附近找也不一定 又或許主人沒有上網的習慣 ...... 根本不知道有晃站這個地方呀 ~~~^^
我想他的重點應該是說 在法律上 你招領六個月無人認領的話 所有權歸你吧 如果六個月內有人跟你認領 依照法律的規定 可以向他索取30%的鳥價作補償 另外飼料也要貼補與你 送不送警局應該不是他的重點
謝謝JIM大大的熱心 也希望琉璃金剛能順利回到主人身邊 但請注意發言用詞 感謝各位配合
在 JIM 的大作中提到 : 鳥種:琉璃金剛鸚鵡幼鳥(看起來約6到8個月大) 時間:2005/5/2 晚上11點多 地點:台北縣五股鄉 遺失者請洽 0933876254或dh755052@hotmail.com 來電來信者請說明該鳥特徵 動作習慣 腳環編碼 來亂的 自己小心了 這邊對於這種人是不會客氣的
大大請問鳥寶貝找到主人了嗎 ?
在 CK126 的大作中提到 : 鳥是活體不要說什麼撿到失物警察局 幾個月歸你所有 請你看看精華區文章 有頂多交給鳥類協會 代照顧等領回 你是白癡ㄚ你
^^^^^^^^^^^^^^ 這樣隨便罵人對嗎???? 我對法律是不懂啦!!.....不知道這樣算不算犯罪!!(公然汙辱) 不對的話可以跟我說.....但是不要罵我^^
目前琉璃金剛還在我這裡 不過寫信問候的來電關愛的 拜託別再來亂真的是煩不勝煩 不要在該版上吵架好嗎? 這有什麼好吵的
喔!我的老天爺啊! 大大真是一位好人 希望遺失的鳥友能看到這篇 我家小天(金太陽)也不見了 找了兩星期了 每位拾獲鳥的人都像大大一樣就好了 鳳山五甲不見的
在 maxoi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 CK126 的大作中提到 : >鳥是活體不要說什麼撿到失物警察局 幾個月歸你所有 請你看看精華區文章 有頂多交給鳥類協會 >代照顧等領回 你是白癡ㄚ你 ^^^^^^^^^^^^^^ 這樣隨便罵人對嗎???? 我對法律是不懂啦!!.....不知道這樣算不算犯罪!!(公然汙辱) 不對的話可以跟我說.....但是不要罵我^^
轉貼: 網路毀謗侮辱無所遁形 . 網路上公然侮辱或者毀謗他人是否會成立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的毀謗罪?這兩個部分必須依照具體情形來判斷,公然侮辱或毀謗都是貶損一個人在社會上的評價。 . 所謂的公然侮辱,是所為的侮辱行為,沒有涉及事實陳述,例如大罵幹x娘、白癡智障...等。 . 而毀謗則是帶有具體事實的陳述,例如陳述某人是同性戀、與某人有通姦行為、竊盜、詐欺..等。 雖然罵人是不對 但是做任何事前應該考慮到目前情況 我只是一時激動 在這裡我跟你道歉 希望你能大人不記小人過
在 CK126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 maxoi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 CK126 的大作中提到 : >>鳥是活體不要說什麼撿到失物警察局 幾個月歸你所有 請你看看精華區文章 有頂多交給鳥類 協會 >>代照顧等領回 你是白癡ㄚ你 > ^^^^^^^^^^^^^^ >這樣隨便罵人對嗎???? >我對法律是不懂啦!!.....不知道這樣算不算犯罪!!(公然汙辱) >不對的話可以跟我說.....但是不要罵我^^ 轉貼: 網路毀謗侮辱無所遁形 . 網路上公然侮辱或者毀謗他人是否會成立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的毀謗罪? 這兩個部分必須依照具體情形來判斷,公然侮辱或毀謗都是貶損一個人在社會上的評價。 . 所謂的公然侮辱,是所為的侮辱行為,沒有涉及事實陳述,例如大罵幹x娘、白癡智障...等。 . 而毀謗則是帶有具體事實的陳述,例如陳述某人是同性戀、與某人有通姦行為、竊盜、詐欺.. 等如果在網路上公開的說明 真實姓名理所當然會成立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的毀謗罪。
. 如果是暱稱,而大家都不知道這是在說哪一位也就是無法斷定為某人,則因為並沒有貶損到他人的在社會上的評價,就不會有為公然侮辱罪或毀謗罪的問題。如果為公司行號名稱或影射,則不在此限。
雖然罵人是不對 但是做任何事前應該考慮到目前情況 我只是一時激動 在這裡我跟你道歉 希望 你能大人不記小人過
(重貼一次前面沒貼好)
JIM大大: 撿到的琉璃金剛鸚鵡幼鳥,有照片嗎? 可麻煩PO一下嗎? 別沒事開玩笑,你以為這樣好玩嗎?
hello123 大大所說的~我蠻認同的. 如果真有撿到鳥~不彷貼個照片. 這樣讓有走失鳥的主人心中有個底. 這樣就不會有一大堆人頻頻打擾你.
失主還是沒去認領嗎?不過那隻鳥還真幸運被你撿到了!不然牠也應該餓死了!你是個好人!堅持你自己的想法..別管其他無聊的人..加油..
不好意思 本人沒有數位相機 信不信在你 這種事情沒啥好開玩笑的 看起來已經七八個月大的琉璃金剛 毛早已經長齊 也會說話 只是尚未斷奶 才需要手餵
萬一你貼照片 大家都指著照片 說那隻就是他的 你怎麼辦呢
在 likecom 的大作中提到 : 萬一你貼照片 大家都指著照片 說那隻就是他的 你怎麼辦呢
來電來信者請說明該鳥特徵 動作習慣 腳環編碼 ^^^^^^^^^^^^^^^^^^^^^^^^^^^^^^^^^^^^^^^^^^^^^^^^^ 所以鳥寶貝是有腳環的呦..... 而且 就算PO了照片大家都說是他的....... 那腳環編號只有原主人才知道吧... @@" JIM大大加油呦 ^^
在 likecom 的大作中提到 : 萬一你貼照片 大家都指著照片 說那隻就是他的 你怎麼辦呢
有腳環號碼可以對吧.. 說不定原來的飼主還有cities的證書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