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06/04/02 03:31
在此留篇短文給網路買賣的當事人一個建言:
(1)幼鳥寄送到達時,買賣雙方在買方收到幼鳥時需確認健康狀況良好,無缺陷,腳環號碼,這樣才算交易完成
(2)活體本是交易完成,即是責任確認區分之時
(3)買方若是收到幼鳥起三天內,有病痛應與賣方聯絡寄回,不可自行醫治
本人在此與買方(三重阿恃jk)買賣糾紛在此澄清也希望三重阿恃看到此短文能與我聯絡,因為電聯你沒接
3月16日時收到幼鳥雙方確認幼鳥健康狀況良好無缺陷
3月18日你打電話來說來素囊消化有問題還有賬氣,你說可自行處理我也提供一些意見做參考
3月27日你來電說無法處理在雙方商議後決定寄回再商議責任歸屬
3月28日晚上八時收到幼鳥精神狀況良好但很消瘦,此時本人決定清洗素囊處理後,有電告知幼鳥素囊有十幾片木屑,脹氣已消
3月29日本人再電告知將寄還於你雙方也有一定認知
3月30日幼鳥再次發病,本人有再次電告知下午幼鳥即將死亡,在當晚雙方確認後就此了結,無須本人負責,
但本人有一題議就是若是本人幼鳥問題我負責一半金額或購買第二隻幼鳥10000元,但幼鳥素囊有十幾片木屑
我有何責任
當晚即將幼鳥腳剪下取出腳環當做證物幼鳥即棄置草叢
本人3月31日前往台東4月1日回來於月日當日即告知
3月31日你來電告知要看幼鳥屍體照片,本人因為人在台東也請家人尋找未獲也當下電告知本人回到家再繼續找也未尋獲也電聯但你不接
網路留言有欠考慮有何居心希望來電商量